為縮減城鄉差距,落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(以下簡稱技高)社區化並引導技高教學正常化,期使每所技高具潛力之優秀學生皆有就讀優質科技校院之機會。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除分析相關數據外,亦邀集科技校院、技高學校、教師團體及家長團體代表召開會議凝聚共識,並辦理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。相關調整說明如下(詳細說明請詳閱附件):
提高學校推薦人數:採依學校規模提高技高學校推薦人數方式,高三學生人數100人以下維持現行至多推薦15名,101人以上,則調整為「15+(高三學生數-100)×2%(小數點無條件進位),以30人為上限」。
調整推薦報名資格之在校學業成績排名百分比:由招生學校以校為單位,依選才所需自訂推薦標準,自訂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各科(組)、學程前20%、前30%、前40%或前50%。
調整分發機制:由四輪分發調整為六輪分發。
提高科技校院繁星招生名額:鼓勵科大同步擴大科技繁星招生名額,並由各校依自身招生需求與發展差異,自主規劃名額配置。
實施學年度:自117學年度起實施,適用114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。
(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31日臺教技(一)字第1150074132號函備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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