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4日臺教技(一)字第1130101398號函備查)
為使招生學校依其選才策略規劃各招生入學之彈性,自114學年度起調整旨揭管道作法如下:
(一)四技申請入學
由現行「是否選填1校1系(組)、學程數」,調整為「學校得限制考生可選報系(組)、學程數,以1-6個為限」。
(二)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及技優甄審入學
由現行「是否選填一系科(組)、學程」,調整為「學校得限制考生可選報系科(組)、學程數,以1-5個為限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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