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服務對象 : 低收入戶考生、中低收入戶考生、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對象(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、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、原住民考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、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
*適用系科 :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
1.檢具車票(含客運、火車、高鐵、機票或購票證明),補助來回交通費,實支實付。
2.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外,其餘考生須檢附原學校所開立經濟不利學生之證明。
*服務對象 : 低收入戶考生、中低收入戶考生、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對象(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、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、原住民考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考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考生、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
*適用系科 : 全部本校須到校甄試之招生系科組學程
1.檢具住宿費收據或發票,依「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」,實支實付,最高補助新臺幣1,600元整。凡搭乘高鐵往返者,不予補助住宿費。
2.除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外,其餘考生須檢附原學校所開立經濟不利學生之證明。